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15 23:45:23
【热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10篇

【热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案由;③案情;④证据;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建设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设部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建设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处。(3)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建委设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政府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 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 ……此处隐藏9628个字……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

4、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或分租的房屋及设施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各转租或分租对象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

6、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等一切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7、在合同期,若因城市改造、列入规划,改扩建等原因需要房屋拆迁、停业的乙方及时退回房屋,已交房屋租金,甲方按实际月数计算租金,其余部分退回乙方。

8、乙方必须保证落实自门前“三包”责任(安全、卫生、设施),在租用期内乙方必须安全运营,若出现火灾,盗窃等到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房屋的转让、转租和交换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

2、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转租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行征得甲方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订立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改造本合。

4、在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房屋转租、转售,如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购买权。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在房屋使用壹个月内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的

4、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如甲方在租期 后仍需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10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

十、违约及处理

1.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XX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XX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 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后附:

1、租赁土地基本情况表

2、补偿标准

甲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鉴 证 方: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房主)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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