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村
承租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年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____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1、列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
2、明确房屋的位置、面积及具体状况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明确租赁房屋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明确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明确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按月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明确房屋修缮责任
如无约定,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明确房屋状况可否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明确是否允许转租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 ……此处隐藏12449个字……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对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承租人可能也会遇到出租人拖延维修相关设施 、设备的情况,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 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最后,除了住宅租赁,也要谈谈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租赁。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 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 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 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以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4租房时为了尽可能的避免的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
第一,房客须知:签订合同的人先看看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
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
1、存在代理关系: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2、存在转租关系: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
租金的具体支付方式由租客遇房东自身状况决定,但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
特别要注意的是,支付租金和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
第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
1、房东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房客超过时间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
2、房东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房客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的缴纳不及时,房东可以用房客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房客可能也会遇到房东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房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东拒绝维修,房客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房东承担,并且房客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第四,签订房屋住宅租赁合同需包含内容:
1、房东房客的情况
2、房屋住宅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房屋住宅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住宅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房东的责任。
7、房屋住宅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房东和房客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5一、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租赁合同的备案。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
五、租赁合同中标的物质量与数量的约定。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六、租赁期间新增资产的归属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为帮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资产,属全民或集体所有。
2、个人租赁时,承租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形成的资产,属该投资者所有。
3、合伙租赁时,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成员共有。
4、全员租赁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产,产权属全体职工。
5、企业承租企业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资产属承租企业所有(集体企业)或经营管理(全民企业)。
租赁期满时这些资产如何处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折价卖给出租方,并对利用承租方新增资产创造的利润,可以从中提取适当比例的分成,归承租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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